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武汉音乐学院从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3、以前由考生向我院提供(逾期如对考生本人录取造成影响我院概不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艺术实践经历和成就、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审,择优录取。经上报批准录取的新生,将于2009年9月入学。新生入学后,将以相对灵活有效的方式实行管理。 九、学费标准 1、我院艺术硕士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 2、如有中途退学者,已交学费一律不退。 十、其它 1、学生在读期间不涉及转移户口的问题。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2、本简章未尽事宜或有变化,将随时发布补充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校园网上相关信息。 3、为方便考生联络咨询的有关信息如下: (1)武汉音乐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紫阳路1号,邮政编码123450 (2)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1234560;传真:027-1234561 (3)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电话:027-1234567;传真:027-1234567 4、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和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src=".weibo.gif" alt="组图:武汉新华书店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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